根据《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和《云南省中药材GAP基地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云农绿〔2023〕5号)有关要求,经主体申请、资料形审、现场核查、综合会评等程序,第一批有5家企业13个基地通过符合性评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名单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中药材GAP基地评价工作专班据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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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云南省中药材GAP基地评价结果公示名单(第一批)
云南省中药材GAP基地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18日
(文章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