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合金碳钢管(西班牙语:tubería de acero al carbono y aleada con costura longitudinal,de sección circular,cuadrada y rectangular)作出反倾销日落合并期间复审终裁,决定维持原审终裁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征收0.356~0.618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措施自2023年3月9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为圆形、方形和矩形截面的直缝合金碳钢管,涉及墨西哥税号7306.19.99、7306.30.03、7306.30.04、7306.30.99和7306.61.01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16年12月7日,墨西哥经济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合金碳钢管进行反倾销调查。2018年3月8日,墨西哥经济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中国出口商征收0.356~0.618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墨西哥税号为7306.19.99、7306.30.01、7306.30.99和7306.61.01。2023年3月7日,墨西哥经济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同时经济部决定自主发起期间复审调查。2023年10月27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期间复审初裁,初步裁定维持原审终裁确定的0.356~0.618美元/千克反倾销税不变。
(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