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纺织企业用棉需要,经研究决定,近期发放2024年棉花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配额(以下简称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现将配额数量、申请条件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配额数量
本次发放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数量为20万吨,全部为非国营贸易配额,限定用于加工贸易方式进口。
二、申请条件
2024年7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2020年以来开展过棉花加工贸易。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企业还必须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
(一)纺纱设备(自有)5万锭及以上的棉纺企业;
(二)全棉水刺非织造布年产能(自有)8000吨及以上的企业(水刺机设备幅宽小于或等于3米的生产线产能认定为2000吨,幅宽大于3米的生产线产能认定为4000吨)。
三、申请材料
(一)2024年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2024年棉纱、棉布等棉制品的销售增值税专用票一张。
(四)2020年以来棉花加工贸易账册(复印件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相关界 面截图)等可以证明开展过加工贸易的材料。
四、分配原则
根据申请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能力和其他相关商业标准进行分配。
五、申请时限
(一)申请企业于2024年8月1日—8月7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棉花进口配额管理系统线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委托机构”)于2024年8月9日前将企业申请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并抄报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7月26日
(文章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