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意社不完全统计,11月份,有14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多种商品发起了多达48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1、2024年11月2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烷基磷酸酯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64.29%~269.60%(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135.22%~247.29%)。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5年4月17日对本案作出反倾销终裁。
2、2024年11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低速载人车辆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税率为22.84%、厦门市戴尔乐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税率为21.23%、河北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和山东奥德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参与应诉,税率均为515.37%、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22.04%。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5年4月8日作出反补贴终裁。
3、2024年11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土耳其的刹车鼓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朝阳飞马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朝阳飞马车辆设备股份公司税率为41.51%、山东康迈机械有限公司/康迈(潍坊)机械有限公司税率为6.76%、乔伊汉德(广州)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Hebei Iruijin Auto Parts Co., Ltd.、Henan Broad Top Metal Work, Llc、HTS (Tianjin) Supply Chain Co., Ltd.、Panasia CVS (HK), Ltd.、南京诺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天津纺织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天嵘实业有限公司、Xingtai Xunchiyoute Auto Parts Co.、盐城特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烟台宏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福士达集团有限公司因未参与应诉,税率为303.07%、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16.17%;土耳其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0.89%(微量)—131.39%。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5年4月8日作出反补贴终裁。
4、2024年11月18日,应美国企业IDC Group, Inc.、Iowa Spring Manufacturing, Inc.和Service Spring Corp.于2024年10月29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升降门扭簧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5、2024年11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拉脱维亚、摩尔多瓦、波兰和乌克兰的混凝土钢筋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
6、2024年11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印度、日本和泰国的甘氨酸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甘氨酸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7、2024年11月1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和墨西哥的可重复使用的不锈钢啤酒桶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对进口自中国的可重复使用的不锈钢啤酒桶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由于美国国内没有利益相关方对此案提交回复意见,美国商务部将撤销对进口自中国可重复使用的不锈钢啤酒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撤销对进口自墨西哥可重复使用的不锈钢啤酒桶的反倾销措施。
8、2024年11月13日,应美国企业Lonza Greenwood LLC于2024年10月28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巴西、中国、印度和越南的硬质空心胶囊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9、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过硫酸盐作出第五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119.02%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10、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香兰素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Jiaxing Guihua Chemical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和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均为27.33%。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5年3月24日作出反补贴终裁。
11、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印度尼西亚、泰国和乌克兰5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热轧碳钢板作出第四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大陆涉案产品以90.83%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印度涉案产品以44.40%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以47.86%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泰国涉案产品以20.30%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乌克兰涉案产品以90.33%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以29.14%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12、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亚硝酸钠作出第三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169.01%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13、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187.25%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14、2024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光学增白剂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大陆涉案产品以106.17%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将会导致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以6.19%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15、2024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复合编织袋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91.73%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复合编织袋作出第三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83.34%—398.62%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16、2024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108.60%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将会导致泰国涉案产品以10.77%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37.91%—142.37%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17、2024年11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印度、韩国、泰国4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环氧树脂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354.99%(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为344.45%),印度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12.01%—15.68%(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为0.00%—10.52%),韩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16.02%—24.65%,泰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5.59%,中国台湾地区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9.43%—20.61%。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5年1月21日对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预计将于2025年3月27日对印度、韩国、泰国3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
18、2024年11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2,4-二氯苯氧乙酸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出口商泰禾有限公司和生产商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倾销幅度为17.07%(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为16.44%)、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127.21%(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为126.58%),印度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3.91%—13.23%(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为0.87%—7.99%)。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5年3月27日作出反倾销终裁。
19、2024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印度、泰国3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和的碳合金钢螺杆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碳合金钢螺杆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20、2024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可锻铸铁管附件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1、2024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2、2024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立式金属文件柜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23、2024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电线电缆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24、2024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钢钉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5、2024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床垫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1、2024年11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企业Imerys S.A于2024年10月9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熔融氧化铝发起反倾销调查。
1、2024年11月14日,英国贸易救济署(TRID)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包括进口自摩洛哥和韩国)的钢丝绳和钢缆作出过渡性审查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进口商征收60.4%的反倾销税。同时裁定转口自摩洛哥(Remer Maroc SARL 除外)及韩国(不包括以下生产商:Bosung Wire Rope Co., Ltd.、Chung Woo Rope Co., Ltd.、CS Co., Ltd.、Cosmo Wire Ltd.、Dae Heung Industrial Co., Ltd.、Daechang Steel Co., Ltd.、DSR Wire Corp.、Goodwire MFG. Co. Ltd.、Kiswire Ltd.、Manho Rope & Wire Ltd.、Line Metal Co., Ltd.、Seil Wire and Cable、Shin Han Rope Co., Ltd.、Ssang Yong Cable Mfg. Co., Ltd.和Young Heung Iron & Steel Co., Ltd.)的钢丝绳和钢缆适用的税率同上。该措施自2023年4月21起生效,为期五年。
1、2024年11月2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4/423/AD24R1号公告称,依据委员会2024年11月19日第128号决议,决定将委员会2019年3月26日第43号决议确定的反倾销税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11月18日(含),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合金轮毂征收33.69%的反倾销税。
2、2024年11月2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4/421/AD26R1号公告称,依据2024年11月19日第127号决议,将原产于中国和乌克兰镀锌钢板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9月1日。
1、2024年11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糖精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补贴税,税率为CIF20%。
2、2024年11月1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24/2024-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4年8月14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泰国的环氧氯丙烷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0-216美元/吨,泰国298-327美元/吨,韩国274-557美元/吨。
3、2024年11月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有涂层或无涂层纹理钢化玻璃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进口商品报关价(landed value,前提是低于最低限价)与最低限价的差额部分,最低现价分别为:中国673-677美元/吨,越南565美元/吨。涉案产品为透射率至少90.5%,厚度小于等于4.2毫米(含0.2毫米的公差)且至少一个边的尺寸大于1500毫米,无论是否涂层的钢化玻璃。
1、2024年11月20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称,应泰国国内企业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冷轧不锈钢卷材、片材和带材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案件调查期间,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有效期不超过1年。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2024年11月14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称,应泰国国内企业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H型热轧钢发起反倾销调查。
3、2024年11月7日,泰国反倾销反补贴分委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加硼热轧钢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企业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为14.28%,日照钢铁轧钢有限公司和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反倾销税均为19.47%。该措施有效期为5年,2024年11月8日至2029年11月7日。涉案产品为硼含量0.0008%以上,厚度介于0.9毫米至50.0毫米之间,宽度介于100毫米至3048毫米之间的热轧钢。
1、2024年11月12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3011/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台湾地区的冷轧不锈钢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决定终止对中国大陆、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台湾地区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1、2024年11月18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33/2015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进口自湖州市中磊化纤有限公司的聚酯短纤作出新出口商复审终裁,裁定涉案企业适用成本加运费(C&F)4.37%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小于等于2.0旦的聚酯短纤,但不包括彩色聚酯短纤和再生聚酯短纤。
2、2024年11月14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65/2024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酯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2.13%~20.78%的临时反倾销税。
1、2024年11月21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65号公告,应巴西行业协会Sindicato da Indústria de Móveis de Junco e Vime e Vassouras e de Escovas e Pincéis no Estado de São Paulo(SIMVEP)于2024年7月22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发梳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2024年11月12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62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Assa Abloy Brasil Indústria e Comércio Ltda、Pado S.A. Industrial, Comercial e Importadora和Stam Metalúrgica S.A.于2024年7月1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挂锁发起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锁体面板宽度在15毫米至75毫米之间。
1、2024年11月21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金属硅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和补贴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预计将不晚于2025年4月30日对华金属硅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澳大利亚(2起):
1、2024年11月1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93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BlueScope Stee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热轧钢卷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次调查的产品为所有厚度的热轧卷钢(包括片材),带或不带浮雕图案(通常被称为网纹钢板),无论是否含有合金,未包覆,镀层或涂层(除油涂层外)。钢板产品和扁钢条不在调查范围内。
2、2024年11月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85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Capra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1、2024年11月12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1178号公告称,应阿根廷企业DISTRIBUIDORA COMERSUR 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钢轮毂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用于公共汽车、卡车、拖车和半挂车,公称直径大于等于444.5毫米(17.5英寸)但不超过622.33(24.5英寸)毫米、公称厚度大于等于152.4毫米(6英寸)的钢制轮毂。
2、2024年11月5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1131号公告称,应阿根廷企业ACQUATERM S.R.L.和PEI 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意大利的家用铝制散热器(用于集中供热的非电动家用铝制散热器)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应阿根廷企业ACQUATERM S.R.L.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启动反规避调查, 审查中国涉案产品是否经过轻微改变,以双金属散热器出口至阿根廷以规避反倾销税。
1、2024年11月20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在官方日报发布第34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无框涂层镜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继续反倾销调查,暂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2024年11月19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日报发布第340号公告称,应哥伦比亚企业Empresa Colombiana de Cables S.A.S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绞股绳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
1、2024年11月13日,多米尼加不公平贸易和保障措施监管委员会发布第CDC-RD-AD-005-2024号公告称,应多米尼加企业Fraga Industrial, S.A.S.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EMT钢管启动反倾销调查。
(文章来源:,作者:生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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