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金岭南
- 000060
- 兴业矿业
- 000426
- 铜陵有色
- 000630
- 金岭矿业
- 000655
- 中色股份
- 000758
- 西藏矿业
- 000762
- 盐湖股份
- 000792
- 云南铜业
- 000878
- 锡业股份
- 000960
- 恒邦股份
- 002237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97年4月10日以藏政函[1997]23号文批准,由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矿业总公司)为主要发起人,联合西藏藏华工贸有限公司、西藏山南江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名:西藏山南地区铬铁矿)、西藏自治区电力公司(原名:山南地区泽当供电局)和四川都江堰海棠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原名:四川成都都江堰海棠电冶厂)五家共同发起,以西藏矿业总公司全资所属的西藏罗布萨铬铁矿为改制主体,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字[1997]332号文批复,公开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00万股(含内部职工股3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并于1997年7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000762。本公司于1997年6月30日在西藏拉萨市注册设立,股本为9,905.00万元。
根据本公司1999年2月3日董事会决议及1999年3月16日临时董事会决议,并经本公司1999年3月17日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以截至199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总股本9,905.00万元为基础,按10:4的比例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10:5的比例派送股票股利,本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8,819.50万元。
根据本公司1999年5月10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公司字[1999]133号文批准,本公司于2000年度实施配股,共配售人民币普通股1,231.50万股,实施配股后,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20,051.00万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2006年2月10日本公司股改完成,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为人民币25,063.75万元。
根据本公司2008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并经本公司2008年3月27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总股本25,063.75万元为基础,以每10股转增1股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506.375万股。2008年4月17日此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毕,本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为人民币27,570.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