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通则》《林草中药材野生抚育通则》《林草中药材仿野生栽培通则》3个通则,指导和规范林草中药材生态培育模式,保障林草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
《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通则》规定了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的基本原则、种植模式、种植区选择、品种选择、关键技术等基本要求。同时明确,在保护林草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理念,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稳定,适度规模开展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
利用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特有的环境条件,选择优良适生品种,坚持绿色清洁化种植。采用科学高效的现代种植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中药材质量,实行化学肥料和有毒农药零投入管理,从源头上保障产品安全。该通则适用于人工干预形成的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中药用植物的生态种植作业和管理。
《林草中药材野生抚育通则》规定了林草中药材野生抚育的基本原则、抚育模式、抚育区选择、技术要点、关键环节管控等基本要求。同时要求,保护野生中药材种质资源与原生境,保持中药材植物生态系统自然性和完整性,遵循生态系统自然演替的规律,遵从野生中药材植物生态习性和生物学特性,保障其在原生境条件下的优良药性。
根据野生中药材自身特性和原生境自然条件差异,施以针对性的轻微抚育措施,促进其自然生长与天然更新,维护自然群落动态平衡,避免过度干扰造成破坏。在充分保护林草中药材资源的前提下,科学制定抚育方案和采收计划,维持原生境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种群更新可持续性,实现野生中药材越采越多、越采越好。该通则适用于森林、草原、荒漠、湿地等生态系统原生境下药用植物的野生抚育作业和管理。
《林草中药材仿野生栽培通则》规定了林草中药材仿野生栽培的基本原则、典型模式、栽培区选择、品种选择、关键技术、产品采收等基本要求。同时提出,以保护林草中药材野生资源和原生环境生态系统健康稳定为前提,利用适生境自然状态,模仿植物与自然环境的生态关系。栽培模式应与栽培区(地)生态承载力相适应,为中药材生长提供野生状态无法满足的必要条件,兼顾生态和经济效益。利用生物互作共生原理和生态系统自我调控功能,充分发挥适生境下的自然条件和生产潜力,科学选择配置林草中药材优良品种,优化资源利用技术和方法,创建循环高效的仿野生栽培模式。
突出仿野生栽培理念,采用科学有效、环境友好的投入品和生物植保技术及效仿自然的栽培方法,禁止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化肥等产品,维护适生境自然条件及要素,确保栽培环境和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林草中药材优良品质。该通则适用于森林、草原、荒漠、湿地等生态系统中药用植物的仿野生栽培和管理。
(文章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