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通则草案的公示
编号:Zg2021-0347号
按照《全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编制工作的要求,现将拟收载的《全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通则草案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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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通则草案-公示稿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21年08月30日
《全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通则
中药炮制是按照中医药理论,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和药材自身性质,所采取的一项独特的制药技术。
药材凡经净制、切制或炮炙等处理后,均称为“饮片”;药材必须净制后方可进行切制或炮炙等处理。炮制用水,应为饮用水。
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净制
即净选加工。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使用挑选、筛选、风选、水选、剪、切、刮、削、剔除、酶法、剥离、挤压、刷、擦、火燎、烫、撞、碾串等方法,以达到净度要求。
挑选除去非药用部位、杂质、虫蛀及霉变品,或将药材大小、粗细分开,便于加工处理。
筛选 选用不同孔径的药筛,筛除砂土、灰屑等杂质。
风选 利用药材和杂质的比重不同,用风选设备去除杂质。
水选 用水洗去附在药材表面的泥沙等杂质。
剪、切 剪或切去药材残留的非药用部分,或分离不同的药用部位。
刮、削 刮或削去药材表面的粗皮、附生杂物等。
剔除 剔去非药用部位。
酶法 在适宜条件下,利用蛋白酶等酶制剂酶解除去动物类药材的残肉筋膜等附着物。
剥离 剥去果实类药材的外壳等非药用部位。
挤压 挤压除去果实类药材的果核等。
刷、擦 刷或擦去药材表面的绒毛或异物。
挖挖 除果实类药材中的内瓤、毛核等。
火燎、烫 用火燎或烫,去除药材表面残留的茸毛等。
撞撞 去药材非药用部分。
碾串 去除药材外表附着的毛须、钩刺、果皮等非药用部位。
二、切制
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均须进行软化处理。软化处理应按药材的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分别规定温度、水量、时间等条件,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切后应及时干燥,以保证质量。
1.软化 包含喷淋、洗、浸泡、润、漂、煮、蒸等方法。亦可使用回转式减压浸润罐、气相置换润药箱等软化设备。
喷淋 有些全草类药材不宜用水浸泡,干切又易破碎,根据其质地,适量喷淋清水,稍润使柔软。
洗 用适量水洗去药材表面的杂质;洗药时间依据药材性质而定,对吸水性强或芳香性药材应迅速洗净,以免有效成分流失,称为抢水洗。
浸泡 用水或辅料浸泡至该品种规定的时间或程度时,取出,以“少泡多润”、“药透水尽”为基本原则,防止有效成分流失。
润 将浸湿的药材,堆放洁净处或置其他容器内,上盖布等遮盖物,使水分缓缓渗入,闷润至软硬适宜程度。在闷润中要勤翻动,勤检查,以免发霉、发热变质。
漂 用水漂去毒性成分、盐分或腥臭异味。
煮 加水煮透,至切开内无白心或规定的程度。
蒸 将药材湿润后,置蒸制设备内,加热蒸使之软化。
2.切制 包括:切制、镑、刨、敲、轧等。
切制 选用药刀或机械将药材切成片、段、块等。
镑、刨 用镑片机或刨刀等设备镑或刨成极薄片。
敲、轧 坚硬不宜切片的药材可采用敲或轧等方法,制成规定小块。
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其饮片规格厚度通常为:
片 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
段 短段5~10mm,长段10~15mm;
块 8~12mm的方块;
丝 细丝2~3mm,宽丝5~10mm。
其他不宜切制者,一般应捣碎或碾碎使用。
3.干燥 干燥包括烘干、晒干、阴干等,一般饮片干燥温度不超过80℃,含芳香挥发性和热敏性成分的饮片应低温干燥。应根据饮片的性质选择适宜的干燥方式,保持饮片的形、色、气、味。
三、炮炙
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
1.炒 炒制分单炒(清炒)和加固体辅料炒。待炮炙品应为干燥品,且大小分档;炒制时火力应均匀,并不断翻动。应掌握加热温度、炒制时间及程度要求。单炒(清炒)包含炒黄和炒焦。
炒黄 取待炮炙品,置预热的炒制设备内,用文火炒至膨胀鼓起,或表面淡黄色或颜色加深,或逸出其固有气味等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炒焦 取待炮炙品,置预热的炒制设备内,用中(武)火炒至表面焦黄色至焦褐色,断面黄色至焦黄色,具焦香气味时,取出,放凉。炒焦时易燃者,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
加固体辅料炒 包含麸炒、米炒、土炒、砂炒(烫)、蛤粉炒(烫)、滑石粉炒(烫)、煨等方法。炮制有毒饮片的辅料应妥善处置。麸炒取麸皮,置预热的炒制设备内,加热至冒烟时,投入待炮炙品;或先将炒制设备加热,至撒入麸皮即刻烟起时加入麸皮,随即投入待炮炙品,迅速翻动,用中火炒至表面呈黄色或深黄色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麸皮10~15kg。
蜜麸炒 用蜜麸皮炒制(蜜麸皮制法取炼蜜置锅内,加适量水稀释后,将麸皮倒入,趁热拌匀,搓散,用文火炒至不粘手,过筛。每100kg麸皮,用炼蜜20~60kg。),方法同麸炒。每100kg待炮炙品,用蜜麸皮10~15kg。
米炒 将米用清水浸湿后,在适宜设备内均匀平铺一层,用文火加热,待米黏在锅底,加入待炮炙品,轻轻翻动,炒至规定程度时,取出,筛去米,放凉。或将米置炒制设备内,用中火炒黄,投入待炮炙品,拌炒至规定的程度,取出,筛去米,放凉。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制品,用米20kg。
土炒 取灶心土细粉,置预热的炒制设备内,炒至灵活状态,加入待炮炙品,不断翻动,用中火炒至表面挂土色时,取出,筛去灶心土细粉,放凉。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灶心土细粉20~30kg。
砂炒(烫)取洁净河砂,置炒制设备内,用武火加热至滑利状态时,投入待炮炙品,不断翻动,炒(烫)至表面鼓起、酥脆或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筛去河砂,放凉。除另有规定外,河砂以掩埋待炮制品为度。如需醋淬时,筛去辅料后,趁热投入醋液中淬酥,捞出,干燥。
蛤粉炒(烫)取碾细过筛后的蛤粉,置预热的炒制设备内,用中火加热至翻动较滑利时,投入待炮炙品,翻炒或烫至鼓起或成珠、内部疏松、外表呈黄色时,迅速取出,筛去蛤粉,放凉。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蛤粉30~50kg。
滑石粉炒(烫 )取滑石粉,置预热的炒制设备内,用中火加热至灵活状态时,投入待炮炙品,翻炒(烫)至鼓起、酥脆、表面黄色或至规定程度时,迅速取出,筛去滑石粉,放凉。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滑石粉40~50kg。
2.炙法 将待炮炙品与液体辅料共同拌润,并炒至一定程度的方法。包含酒炙、醋炙、蜜炙、盐炙、姜炙、油炙等方法。
酒炙 取待炮炙品,加黄酒拌匀,闷透,置预热的炒制设备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除另有规定外,一般用黄酒。每100kg待炮炙品,用黄酒10~20kg。
醋炙 取待炮炙品,加醋拌匀,闷透,置预热的炒制设备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或取待炮炙品,置预热的炒制设备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喷醋,继续炒至微干,取出,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米醋20kg。
蜜炙 取待炮炙品加入用适量沸水稀释后的炼蜜拌匀,闷透,置预热的炒制设备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或取待炮炙品,置预热的炒制设备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喷淋加适量沸水稀释的炼蜜,继续炒干,取出,放凉。蜜炙时,用炼蜜。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炼蜜25kg。
盐炙 取待炮炙品,加盐水拌匀,闷透或闷润至盐水被吸尽,置预热的炒制设备内,用文火加热,炒干或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或取待炮炙品,置预热的炒制设备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喷淋盐水,继续炒干,取出,放凉。盐炙时,用食盐,应先加适量水溶解后,滤过,备用。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食盐2kg。
姜炙 取待炮炙品,加姜汁拌匀,闷润至姜汁被吸尽,置预热的炒制设备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晾干。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生姜10kg或用干姜3kg。(姜汁制备方法:将生姜洗净,捣烂,加水适量,压榨取汁,姜渣再加水适量重复压榨一次,合并汁液,即得。或取干姜,捣碎后加水煎煮二次,合并煎液,滤过,取滤液。每10kg生姜或3kg干姜,制姜汁10~15kg。)
油炙 羊脂油炙时,先将羊脂油置预热的炒制设备内加热融化后去渣,加入待炮炙品拌匀,用文火炒至油被吸尽,表面光亮时,摊开,放凉。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羊脂油20kg。
3.制炭 包含炒炭和煅炭。制炭时应“存性”,并防止灰化,更要避免复燃。
炒炭 取待炮炙品,置预热的炒制设备内,用武火炒至表面焦黑色、内部焦褐色或至规定程度,取出,放凉。根据具体品种和设备,必要时喷淋清水少许,熄灭火星,取出,晾干。煅炭取待炮炙品,置煅制设备内,密封,加热至所需程度,放凉,取出。
4.煅 包括明煅和煅淬。煅制时应注意煅透,使酥脆易碎。
明煅 取待炮炙品,破碎成小块,置煅制设备内,煅至酥脆或红透时,取出,放凉,破碎。含有结晶水的盐类药材,不要求煅红,但需使结晶水蒸发至尽,或全部形成蜂窝状的块状固体。煅淬将待炮炙品煅至红透时,立即投入规定的液体辅料中,淬酥(若不酥,可反复煅淬至酥),取出,干燥,破碎或粉碎。
5.蒸取 待炮炙品,大小分档,按各品种炮制项下的规定,加清水或液体辅料拌匀、润透,置适宜的蒸制设备内,用蒸汽加热至规定程度,取出,稍晾,拌回蒸液,再晾至六成干,切片或段,干燥。
6.煮 取待炮炙品,大小分档,按各品种炮制项下的规定,加清水或规定的辅料共煮透,至溶液完全被吸尽或切开内无白心时,取出,晾至六成干,切片,干燥。
有毒药材煮制后剩余汁液,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应按规定妥善处置。
7.炖 取待炮炙品,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加入液体辅料,置适宜的容器内,密闭,隔水或用蒸汽加热炖透,或炖至辅料完全被吸尽时,放凉,取出,晾至六成干,切片,干燥。
蒸、煮、炖时,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辅料20~30kg或水适量。
8.煨取 待炮炙品,用面皮或湿纸包裹,或用吸油纸均匀地隔层分放,进行加热处理;或将其与麸皮同置炒制设备内,用文火煨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麸皮50kg。
四、其他
1.燀 取待炮制品,投入沸水中,翻动片刻,捞出。有的种子类药材,燀至种皮由皱缩至舒展,易搓去时,捞出,放入冷水中,除去种皮,晒干。
2.制霜(去油制霜) 除另有规定外,取待炮制品碾碎如泥,经微热,压榨除去大部分油脂,含油量符合要求后,取残渣研制成符合规定的松散粉末。
3.水飞 取待炮制品,置适宜容器内,加适量水共研成糊状,再加水,搅拌,倾出混悬液。残渣再按上法反复操作数次,合并混悬液静置,分取沉淀,干燥,研散。
4.发芽 取待炮制品,置容器内,加适量水浸泡后,取出,在适宜的湿度和温度下使其发芽至规定程度,晒干或低温干燥。注意避免带入油腻,以防烂芽。一般芽长不超过1cm。
5.发酵 取待炮制品,加规定的辅料拌匀后,制成一定形状,置适宜的湿度和温度下,使微生物生长至其中酶含量达到规定程度,晒干或低温干燥。发酵过程中不应出现黑色、霉味及酸败味等异常现象。
6.复制 将待炮制品置适宜容器内,加入一种或数种辅料,按工艺程序,或浸、泡、漂,或蒸、煮,或数法共用,反复炮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时,取出,晾至六成干,切片,干燥。
7.提净法 取待炮制品,经过溶解,过滤,除净杂质后,再进行重结晶。
8.制绒 将待炮制品经捶打、推碾成绒絮状。
9.揉搓 将待炮制品揉搓成团或小碎块。
(文章来源:国家药典委员会)